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0浏览次数:0

为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设立“学院奖学金”,具体评定和发放办法如下:

 

一、获得学院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内德育综合考核均为优等;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内每学期各科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名列前茅。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获得计算机、英语等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5、体育成绩合格;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7、积极参加必赢体育及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科技和文体活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学院奖学金:

 

(1)受到过必赢体育各类纪律处分者;

 

(2)有抽烟、酗酒、在校外租房、通宵上网、男女生交往时行为不端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有其他不遵守必赢体育管理规定记录者;

 

(3)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4)有作弊或替他人作弊行为者;

 

(5)不关心集体,不积极参加必赢体育和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6)无故不缴纳或拖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用者。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收回其所获得的奖学金:

 

(1)没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经查证属实者;

 

(2)发放奖学金前,若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则取消获奖资格,班级不再增补名额。

 

(3)获得奖学金后,若聚众请客,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则追回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

 

二、等级及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