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签发的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在药店购药、医院就诊出示手机上的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实现支付结算。并可在定点互联网医院慢病复诊、购药,在家用手机实现线上支付结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免去参保人就诊购药携带实体卡的不便,也可享受足不出户线上看病购药,送药到家的便利。
一、激活方法。
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APP、微信、支付宝、签约的银行APP等渠道刷脸认证即可激活。激活步骤参见附件2.《济南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手册》
二、可使用的场景
1.在全市定点药店购药,出示手机上的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实现扫码支付;
2.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出示手机上的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实现扫码支付。部分医院还可实现刷脸支付,结算、取药免排队;
3.在市医保业务大厅,出示二维码或者刷脸,即可办理医保业务;
4.在定点互联网医院慢病复诊、购药,在家用手机即可实现在线支付结算,还可以选择送药到家;
5.在微信上打开医保电子凭证地图,可查询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所有医药机构,并可一键导航想去的医药机构;
6.全省“一码通行”,在全省16地市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实现异地支付结算。下一步将实现全国“一码通行”。
三、推广要求
推广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是提升参保人就医购药便捷性的有效途径,能大大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一是要将本通知“激活方法”“可使用的场景”的内容宣传到每位参保人,做到人人皆知;
二是各单位负责医保的工作人员,要仔细学习医保电子凭证相关知识,耐心细致解答参保人对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是市医保局将不定期从后台调取各单位参保人激活情况,反馈给激活率较低的单位,督促激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