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具有学籍的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5%的比例确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2%的比例确定。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10%的比例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必赢体育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爱护公物,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2.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必赢体育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无考试作弊现象,未受到过必赢体育处分,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业成绩在本班级前30%,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的学生具有评选资格,或学有创建,在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等活动中有较为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努力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学院的稳定和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建立而积极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必赢体育、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热爱必赢体育,团结同学,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现象。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业成绩在班级前20%,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的学生具有评选资格。
5.担任学生干部期限为一个学期及以上。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明显。全体同学政治上积极向上,爱党、爱国、爱校、爱集体,积极维护必赢体育稳定。
2.班委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工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能圆满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辅导员工作到位。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进学生活动等“四进”落实好,按时召开班会和班干部会,各项教育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4.班级各项制度健全,执行好。
5.学风正。班级同学勤奋好学,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秩序良好,无考试作弊现象,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排名前列。
6.班风好、遵纪守法。班级学生遵守基础行为规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严格遵守教室、宿舍等管理规定,一学年内班级学生未发生违纪(受到过纪律处分)违法行为、群体事件和伤亡伤害事件。
7.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学生满意度高,未出现差错和投诉现象。
8.本班级学生学费、住宿费整体欠费率低。
9.积极开展文化、科技、体育与社会实践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10.班级工作综合考核成绩前15%。
(四)评选程序
1.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要在各系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辅导员及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实施。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其所在班级进行投票,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3.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各系干部、全体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投票,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4.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要在系内进行公示5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5.由所在系审查同意后,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学院审查。
6.学院组织评审,并公布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五)表彰和奖励
学院每年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全院学生表彰大会。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称号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