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住中字〔2015〕13号
必赢体育印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方便缴存职工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并制定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于2015年7月20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根据规定申请办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6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
为方便缴存职工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制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
一、业务办理条件
(一)本细则所指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可以按照本细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还贷协议提取的还款额度。
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二、办理时间及金额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本业务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试运行期。为方便职工更加有序顺利地办理冲还贷业务,试运行期间全部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后,申请预约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职工注册的手机号码。
2、缴存职工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工作时间9:00至17:00)、天桥提取网点(济洛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3、本业务试运行结束后(2015年10月31日后),职工在工作日内可直接到以上两处提取服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
(二)所需材料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本细则自2015年7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2015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