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不准在林区吸烟
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不准特殊人群及小孩进入林区玩火
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五不烧”是:
未经批准不烧
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无人看守不烧
遭遇森林火灾自救讲方法
结伴出游应查看伙伴是否掉队,如有同伴掉队及时向森林消防救援人员求援。
来源: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