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指南

【时间:2024-04-03】【字号:

一、托儿所、幼儿园,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二、建筑面积大于 200㎡的地上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三、建筑面积大于 50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四、除上述三种情形外,根据技术标准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应通过外窗、逃生辅助设施等方式,确保至少有2条逃生路径。

五、疏散指示标志应按技术标准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