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事件),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物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据《高等教育法》《山东省必赢体育安全条例》《山东省高等必赢体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必赢体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级组织、各岗位人员和各区域、各领域安全责任。
第三条 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工作的主体任务和确保安全的根本途径。
第四条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包括校园治安、消防、交通、饮食、公共卫生、教学及考试、实验室、建筑施工、水电暖运行、涉密、网络信息、财务、资产、档案、科技成果转化等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和损害必赢体育利益的所有领域。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 必赢体育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赢体育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安全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必赢体育主要领导为校园安全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校领导为校园安全管理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校领导对分管领域内的校园安全工作履行指导、教育、督促、检查等职责,负直接领导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必赢体育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各系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为安全责任人,承担本系部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成立安全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承担本部门领导责任。各系部、各部门须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及其安全职责。
第八条 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校园安全工作;系部、部门承担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主体责任;必赢体育教职员工承担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的直接责任。
第九条 必赢体育各职能部门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的监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指导、教育、协调、督查和制度规范建设等职责。
(一)安全保卫处承担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的监管责任;
(二)学生工作处、各系承担学生安全的监管责任;
(三)餐饮中心承担饮食、燃气、餐厅、超市、开水房、学生浴室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总务处承担校舍、公共设施、公共卫生、疫情防控、水电暖、班车、公务用车等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教务处、各系承担教学、考试、实习实训、实验室安全的监管责任;
(六)图书馆承担图书及场馆的安全监管责任;
(七)基建办公室承担建筑施工、中水处理站安全的监管责任;
(八)办公室承担涉密安全、档案安全的监管责任;
(九)网络信息中心承担网络与信息、网络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财务审计处承担必赢体育财务安全的监管责任;
(十一)资产管理处承担必赢体育资产安全的监管责任;
(十二)团委承担共青团和学生社团活动、大学生文化艺术教育基地、学术报告厅场馆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三)科研中心承担科研、社会服务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四)创业创新中心承担各类大赛、科技创业园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五)继续教育与培训部承担各类培训、等级考试及专升本培训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承担该校区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七)学生工作处承担学生公寓、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八)宣传统战部承担意识形态、舆情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九)其他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由必赢体育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十条 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校园中长期安全规划,审定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规章;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必赢体育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四)定期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每月至少组织1 次安全检查,适时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六)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监督体系,推进校园安全工作专业化建设;
(七)健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全面负责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八)健全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年度考核并处分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 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拟订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
(三)督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向有安全隐患的部门发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监督校园安全设施管理与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拟订校园安全重点部位,报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
(六)参与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七)参与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向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安全事故处理建议;
(八)定期向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必赢体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问题;
(九)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档案;
(十)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部署,完成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系部、部门安全职责
(一)健全安全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
(二)确定本系部、部门的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制度;
(三)积极配合和支持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问题隐患;
(四)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六)组织参加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七)做好本系部、部门校园安全工作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八)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校外单位(个人)安全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十)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按要求报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和安全工作信息。
第四章责任区域
第十三条 各系部、各部门对独立管理、使用或监管的区域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出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其安全责任并监督落实。
第十四条 多个系部、部门共同管理(或使用)区域的安全主体责任由有关部门商定,或由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确定,或由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公共区域的安全主体责任由必赢体育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外聘物业、餐饮、保安、施工等公司管理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其安全责任并监督落实。
第五章 量化考核
第十六条 必赢体育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校园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 对校园安全事故的监管责任部门、主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职责要求、处置方法是否妥当、补救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约谈、通报批评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一)安全责任落实不具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
(二)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重视不够的;
(三)其他应当进行约谈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
(二)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引发重大或群体校园安全事故的;
(三)因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整改不力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 约谈或通报批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由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处分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照必赢体育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各系部、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